现场勘查显示,事故发生时车辆的速度至少在每小时120公里以上,所幸司机只受轻伤。 车头与车尾(划圈处)相距约4米 时间:22日上午9时 地点:徐古公路1197公里+300米处 22日上午9时,位于甘肃永登县境内的徐古公路1197公里+3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桑塔纳轿车由于车速过快失去控制后撞在了右侧的护栏上,巨大的撞击使车身自后排座位断成两截,龙泉交警大队进行了现场勘查后初步认定,事故原因是由于车速过快所致。记者随后从永登县人民医院获悉,肇事司机只是右腿软组织挫伤和口腔内擦伤。 当记者到达事故现场时,车辆残骸的清理工作已经展开。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桑塔纳轿车已从后排的座位部分断成两截,车头与车尾部分散落在4米开外。轮胎、电瓶、车门等残骸、配件从撞车的护栏处铺在长约80米的路面上。 龙泉高速交警大队的包世雄副大队长向记者介绍了整个事故情况:昨日上午9时许,这辆金昌牌照的桑塔纳普通型轿车,自兰州驶往金昌途中突然失控,车辆右前轮重重地撞向了道路右侧的护栏上,强大的惯性使得车尾部分向前甩出,轿车从中间被撕成两半,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前进,停留在撞车地点80米外的道路中间。 包副大队长告诉记者,根据现场勘查和车辆的损坏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当时车辆的速度至少也在每小时120公里以上。事故车辆已经报废,目前正被送往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以确定事故的真正原因。 他说,在他们辖区范围内95%的事故是由于超速引起的。此次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徐古二级汽车专用道,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但是,自今年全省高速公路提速后,这里的超速情况也明显提升,很多司机不注意道路入口处的标示牌,误将此路段认为是高速公路。当因超速行驶被查获后,很多司机竟然说高速公路120公里/小时不算超速,完全没有二级汽车专用道的概念。 包副大队长说,这次事故是很典型的一起超速行驶引发的事故,幸运的是车上只有司机一人,更幸运的是司机只受了一点小伤。如果当时车上还有其他人,那司机肯定不会这么幸运了,一旦发生死亡事故他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