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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风血雨的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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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0 0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学历史课本里的一句“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让许多现代中国人都知道了清朝康、雍、乾三代实行文字狱的严酷与荒唐。而尚未广为人知的是,这严酷与荒唐既源于专制帝王的残暴,也源于某些士人的无耻、贪婪、诌媚,或是迂腐与懦弱。    专制王朝的统治者们有一个共同的癖好,都喜欢篡改历史、钳制舆论,而满清王朝尤甚。“作为外族统治者,如何抹去残酷屠杀的可耻记录,如何修改对自己不利的记载,如何证实其统治中华的合法合理,这一切,绝对要求舆论统一律的。”(《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310页,李国文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11月北京第3版)所以,康熙二年(1663年),就在满清立国之初,庄廷鑨的私刻《明史》案,也就成了清初文字狱的第一案。
    庄廷鑨是浙江乌程(今属吴兴)南浔鎮一富戶的儿子,一些文章上说他是一附庸风雅“富而好名”的财主,其实他也是一个读书的士人。据《明朝庄氏族谱引略》记载,庄家不仅是当地闻名的豪门大户,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和庄廷鑨本人,都是贡生。贡生,是科举时代,从府、州、县的秀才中挑选出的成绩优异者,升入京城国子监读书的人,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所以叫贡生。可见庄廷鑨并非只是个土财主,庄家父子都喜读经史子集,在当地不仅有钱也很有些名气,否则也就不会闹出后来差不多是满门抄斩的清朝第一文字狱“明史案”了。
    庄廷鑨15岁就去了北京,进了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可是很不幸,他19岁时身患重疾,结果病是治好了两眼却失明了,庄廷鑨成了一个盲人回到了家乡南浔。作为一个读书人,年纪轻轻的庄廷鑨并不甘心就此潦倒,虽然两眼看不见了,他仍然让人读书给他听。
    庄廷鑨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同乡,是明朝的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明熹宗的重要辅臣,名叫朱国祯。朱国祯晚年遭奸党弹劾,不得不辞官归隐家乡,专心文史。他悉心搜集大量史料,编撰出一部“明史”,但还没有付梓印刷就去世了,留下尚需整理的稿本。此时明朝还未亡,明朝最后一位崇桢皇帝朱由检还没有在煤山上那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因此这部“明史”也就不是完整的。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其子孙不孝,卖完了家产,最后竟打算把朱国祯的这部书稿以一千两银子的价格向外出售,庄廷鑨听说此事后让父亲将书稿买下。
    起初他只是让人给他朗读以消遣时光,庄廷鑨毕竟是个读书的士人,经过儒家思想的灌输和洗礼,“立德、立功、立言”等传统观念深深地影响着他,就在门客给他读书稿的时候,一天突发奇想:自己读了这么久的圣人之书,现在虽双目失明,但也不能枉过一生啦。他想到了司马迁虽受宫刑却写出了名垂千古的《史记》,又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启发,既然左丘瞎了眼都能写出千秋拜读的史书《国语》,我庄廷鑨为什么不能著书立说青史留名呢?
    可著书立说谈何容易,庄廷鑨打起了朱国祯的这部还未全部完成的书稿的主意。他想只要增删润色,修订补充,然后署上自己的大名刊行于世,不就可以青史留名了么?但他也深知,凭自己的才气和双目失明的现状,独力增删修订是办不到的,而且朱国祯的书稿需要修订的地方还不少,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亲庄允城。
    庄允城本身也是个明朝天启间的贡生,当然极力支持儿子的想法,父子俩商讨良久,决定凭借庄家的财力,求助当地的文人士子,成立一个集体写作班子来完成书稿。
    父子俩经过几天的商讨,最后确定了18位当地名士,接着就发出聘书,邀请共同完成“明史”修撰大业,而且提供的报酬极为诱人,每千字“润笔费”为纹银三十两,这就是在今天也是一笔很高的稿酬了。一时间,各名士纷至沓来,开始这一浩大工程。但也有人慕名前来后,认为庄廷鑨全无史学知识,不过是一沽名钓誉之辈,所编撰之书也“冗杂不足道”,就离开了。可参与编书的名士们有人颇有才华,有人在当地也有不小的名气。但总的看来,这支拼凑起来的修史队伍相当松散,有的是因家贫为求重金而来,有的则是反清复明意识强烈,秉笔直书,言辞激烈,而有的名士根本没有参加,是庄家为充脸硬列上去的,这些在史籍和地方志中都有不少记载。但大家多认为编史修志是一件大功业,不少人因未能名列其中而遗憾万分。
    然而,上天好像知道这是一桩祸事一样,没等“明史”修编完稿,庄廷鑨又生了一场大病,于清顺治十二年(1655)弃世而去。如果此时修史一事就此停下,也许就没有后来牵连2000多人的“文字狱”了,但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悲恸万分,一心要完成儿子的“大业”,他放下了手中的一切生意,不吝钱财,继续致力于书稿的修订工作。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也资助了银两。庄允城还亲自跑到湖州请在当地的声望和名气极高,当过南明礼部主事的李令皙作序。
    南明失败后,满怀救国热情的李令皙已经归乡隐居,而且也和庄廷鑨一样,双眼因病完全失明了。李令皙得知是为新修撰的明史书稿作序,没有推辞,也没有亲自动笔,而是将这一任务交给了他的同学陶铸。陶铸没有推辞,而是慷慨激昂一挥而就,随后交给李令皙。李令皙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了庄允城,并从中得到“四币十二金”的润笔费。
    在庄允城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一年多的奔波操劳,终于一部全景描绘明朝始末的书籍问世。庄允城将儿子庄廷鑨列为总纂,自己列主刊,其他十八位参编人员都榜上有名。书题为《明史辑略》,简称“明史”,内容上又增添了崇祯朝的史事。接着,庄允城请当地最好的刻工汤达甫、最好的印刷工李祥甫,在南浔镇北圆通庵开始工程浩繁的刻板印刷工作。幸而庄氏家底殷实,耗费巨资,于顺治十七年(1660)冬,《明史辑略》正式问世。一共有一百余卷,可堪称煌煌巨著。这时庄廷鑨已经死了5年了。
    庄允城毕竟是个商人,他一边将印好的《明史辑略》送给亲朋好友,一边将书运往各处出售,定价为每部六两银子。《明史辑略》一经问世,立刻受到广泛关注。而其六两银子一套的价格颇有些昂贵,但销路却一直不错。一时间街谈巷议,无不以庄氏《明史》为话题,巷闾之间,遍论明廷与满清的是非功过。

    此时有两位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人物盯上了这本书,他们叫李廷枢和吴之荣。正是这两位士人的败类弄权作奸,造成了“明史”**。
    李廷枢,是江苏震泽人,清顺治三年(1646)的进士,后谋得浙江督粮道的职位,主要职责是监督征收粮食和押运粮船,被视为一个有实权的肥缺。李廷枢利用手上的权力,中饱私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贪官。吴之荣,江西抚州人,顺治七年(1650)任归安(今属吴兴)知县。此人一贯善于钻营,心狠手辣,贪赃枉法。很有戏剧性的是,这两人的坐牢,还是他们自己相互揭发,惊动了远在京师的顺治皇帝,将二人革职查办,查得李廷枢侵吞钱粮至白银六七万两,吴之荣也是贪污白银八万两。于是将二人同时治罪,判处绞刑,入狱等待处决。李、吴二人在狱中花去大把银子,托人找关系,让绞刑一拖再拖,一直拖了6年也没有执行。两人蹲了六年的监牢,到顺治十六年(1659)被赦出狱,但必须追还赃款。
    经过一番狗咬狗的折腾,两人共历患难,竟然尽弃前嫌,化敌为友,并结成了儿女亲家。这两位士人的人品由此也可见一斑。
    李廷枢出狱后,为还清被追缴的赃款,四处寻找发财良机。这时,他风闻庄家编“明史”一事,觉得大有文章可做。他花了六两银子从书店里买到一部“明史”,废寝忘食地翻阅一遍,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但他深知自己如今无权无势,撼不动庄家根基,就想到了自己的亲家吴之荣做事极有手腕,且如今囊中羞涩,必定对此感兴趣。于是他揣着那部“明史”敲开了吴家的大门。
    吴之荣出狱后不仅丢了官职,而且官府一直在追缴那八万两银子赃款。此时见李廷枢携“明史”过来探访,凭着他的嗅觉,深知满人的忌讳,想以“告讦为功”,重获满清朝廷任用,便跑到杭州将这件事向将军旗人松魁告发,松魁将案子移交给巡抚朱昌祚,朱昌祚又把它交给了督学胡尚衡。这一次,庄允城层层疏通关节,很快就把事情摆平了。然后将“明史”做了一次修改,对李廷枢吴之荣抓住的那些犯忌的章节词句进行了删改,又进行了第二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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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7-31 17:21 | 只看该作者
后来呢?怎么没接上?
暮色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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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0: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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