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考场纪律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等,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快译通等物品,关闭手机后,方可入座。 3、答卷前,考生必须将所有要求填写的事项准确无误地填在答卷的指定位置。 4、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有需要,须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请监考人员处理。 5、考生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文字部分,用2B铅笔填涂客观题选项答案,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题卡无效。 6、考试开始15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无误后经同意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8、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看书,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不准夹带(包括电脑笔记本、手机电话夹带)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9、严禁考试作弊。考生在考试时作弊,考试成绩作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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