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e族论坛

标题: 北京大队组织活动及发帖规范 [打印本页]

作者: 草原牧狼    时间: 2010-1-31 19:08
标题: 北京大队组织活动及发帖规范

相应E族总版号召:http://bbs.fblife.com/viewthread.php?tid=1092232&extra=page%3D1


http://bbs.fblife.com/viewthread.php?tid=950141&extra=page%3D1



一:各种关于买卖的商业贴一律请发到跳蚤市场,e族有这样专门的板块;


二:不建议组织收费活动,凡是组织活动要收费的,不论你是维修费、保障费、还是报名费。请先报版主及e族协商同意后方能发帖;与E族无关的商业性组织不得在本论坛随意召集活动!一但有事故,由该组织承担一切后果!

三:注册ID不到一年的族友组织活动,请先报版主及e族协商同意后方能发帖;

四:凡是组织有风险的越野活动,组织者必须要求所有参加人员购买活动期间的特定保险(伤残死亡赔偿金不低于30万,医疗赔偿金不低于5万);

五:所有参加AA制活动的人员必须明白,你参加的活动是有风险的,你参加了活动即表示自愿承担风险,一旦出现事故均由自己承担。与组织者及网站无关;

六:所有参加活动车辆必须具备合法上路资格,交强险及三者险齐全;

七:由于拼车出现事故的法律责任较复杂,因此不建议族友间拼车参加活动,确实需要拼车的一定要明确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并且其行为与组织者及网站无任何关系;

八:不得发布任何与政治内容有关的帖子,e族倡导的主题与政治无关,您对此有看法可以去其他网站探讨。关于政治内容的具体解释及认定由版主确定。


九:帖子的标题简短明了,最好不用标点,禁止使用连续标点符号。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帖子将被删除,
有意见您可以站内短信与版主沟通,
如不满意还可以去站务论坛申诉。

如果被删除后再次发表类似内容帖的,
警告后删除并禁止发言(贴)一段时间,
第三次再发生,坚决封闭该ID!(及其马甲)


请大家理解并支持!谢谢!


[ 本帖最后由 阿嚎109 于 2010-4-10 18:44 编辑 ]
作者: 草原牧狼    时间: 2010-1-31 19:14
请已经发布违反上述规定的帖子的人自行删除或转移违规贴,24小时后将开始清理。
作者: 君哥2005    时间: 2010-1-31 19: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变色灵魂    时间: 2010-1-31 21:42
不规矩无方圆!支持!
作者: 问天    时间: 2010-1-31 21:48
这种帖子必须顶
作者: 斗战圣佛    时间: 2010-1-31 21: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刘有理    时间: 2010-1-31 21:52
支持!
-----------------------------------------------
作者: 速龙JEEP    时间: 2010-1-31 21:52
支持穆狼兄
作者: 京深大帝    时间: 2010-1-31 21:54
支持一个
作者: 康恒    时间: 2010-1-31 21:56
支持支持
作者: 以理服人    时间: 2010-1-31 21:57
请问京版如果碰到申诉无门投诉无效封帖无理由无警告直接禁言这样的事情能帮忙给讨个说法不多谢多谢!
作者: 无敌大牡丹    时间: 2010-1-31 22:00
支持狼版,必须要有规矩!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作者: 钻石头小青年    时间: 2010-1-31 22:08
遵守规矩是应该的~~

哈哈哈~~请大伙好自为知………

[ 本帖最后由 钻石头小青年 于 2010-1-31 22:18 编辑 ]
作者: 穷游大雄    时间: 2010-1-31 22:09
版主这规矩的第二条,如果只是召集活动,费用AA自理的,是否适用?
俺不召集活动,就是随便问问
作者: 阿嚎109    时间: 2010-1-31 22:23
原帖由 以理服人 于 2010-1-31 21:57 发表
请问京版如果碰到申诉无门投诉无效封帖无理由无警告直接禁言这样的事情能帮忙给讨个说法不多谢多谢!

对于明显违规贴是不用警告的!
作者: 阿嚎109    时间: 2010-1-31 22:26
原帖由 穷游大雄 于 2010-1-31 22:09 发表
版主这规矩的第二条,如果只是召集活动,费用AA自理的,是否适用?
俺不召集活动,就是随便问问

商业活动同样适用。
注册不到一年的ID召集活动仍然适用。
作者: 斗战圣佛    时间: 2010-1-31 22: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evingong    时间: 2010-1-31 22: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黑金刚2008    时间: 2010-1-31 22:38
支持一下................
作者: 骑着老鼠赛跑    时间: 2010-1-31 22:40
亮哥这个必须支持
作者: 我穿越    时间: 2010-1-31 22:42
支持各位版主  希望真正做到按规矩办事  做到一视同仁
作者: 大漠狼王    时间: 2010-1-31 22:48
顶一下。
作者: 大漠红尘    时间: 2010-1-31 22:50
顶版主们,支持,,,
作者: amag    时间: 2010-1-31 23:13
来报个到,顺便知道一些规矩
免得犯错误
作者: LISA布布    时间: 2010-1-31 23:25
支持版主的工作!
作者: 巴彦克拉    时间: 2010-1-31 23:56
就得这样!
作者: 油耗子    时间: 2010-2-1 00:14
支持二位版主的工作
作者: 贝儿oО○    时间: 2010-2-1 00:54
支持
作者: 向往神鹰    时间: 2010-2-1 00:56
身体力行的支持两位斑竹!另外也请大家移步http://bbs.fblife.com/viewthread.php?tid=1092232&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向往神鹰 于 2010-2-1 00:57 编辑 ]
作者: zhizun19218    时间: 2010-2-1 00:57
斑竹贴要顶啊
作者: 悍匪霸王龙    时间: 2010-2-1 01:19
顶……我就是那个犯错误的那个!还请领导宽大处理……!看在我为族友办实事的热心上,把我的那个帖子转移跳蚤吧!要是觉得麻烦,您就删除了吧!给领导带来的不便请多原谅!!

[ 本帖最后由 悍匪霸王龙 于 2010-2-1 01:50 编辑 ]
作者: 火星战车    时间: 2010-2-1 01:25
支持一下
作者: 李益斌    时间: 2010-2-1 03:43
2010年第一把火烧的好
双手双脚支持版主的工作
期待潜水的老家伙们都能浮起来
用我们的行动诠释什么是“路越远,心越近”
用精彩的活动和美丽的图片和大家分享快乐
祝新老TX和DX新的一年平安健康快乐
为关心北大良性健康发展的族人们都呱唧呱唧
作者: 开心一笑    时间: 2010-2-1 04:2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大头于    时间: 2010-2-1 04:31
原帖由 我穿越 于 2010-1-31 22:42 发表
    希望真正做到按规矩办事  做到一视同仁


只有这样,北京大队才能重振雄风。人气才能首屈一指。

作者: 大头于    时间: 2010-2-1 04:42
[quote]原帖由 李益斌 于 2010-2-1 03:43 发表
期待潜水的老家伙们都能浮起来
用我们的行动诠释什么是“路越远,心越近”
用精彩的活动和美丽的图片和大家分享快乐

作为已到更年期的北大老人儿,我先浮出来表个态。我在新的一年里一定要发起或策划个把个象样的活动,为北大的正常有续发展贡献余热!
作者: 【蓝调】    时间: 2010-2-1 04:45
原帖由 大头于 于 2010-2-1 04:42 发表
[quote]原帖由 李益斌 于 2010-2-1 03:43 发表
期待潜水的老家伙们都能浮起来
用我们的行动诠释什么是“路越远,心越近”
用精彩的活动和美丽的图片和大家分享快乐 ...


   支持 !
作者: iil1207    时间: 2010-2-1 06:29
原帖由 kevingong 于 2010-1-31 22:38 发表
和谐啊和谐!!!
2010我们新的开始!!
好象还少了一条啊!不要泛黄啊!
我们高中搞同学聚会
15年前聚XX中学,12年前分别,12年后再度聚首;
自愿,从俭,费用AA,坚持忠于现任老婆(丈夫)原则,拒绝老情人单独会面;
...
同意啊同意。。。。
作者: qijby_alien    时间: 2010-2-1 08:19
支持
作者: 大胖越野    时间: 2010-2-1 08:47
原帖由 李益斌 于 2010-2-1 03:43 发表
2010年第一把火烧的好
双手双脚支持版主的工作
期待潜水的老家伙们都能浮起来
用我们的行动诠释什么是“路越远,心越近”
用精彩的活动和美丽的图片和大家分享快乐
祝新老TX和DX新的一年平安健康快乐
为关心北 ...

有规矩好,支持版主的工作;“路越远,心越近”。
作者: 老乐    时间: 2010-2-1 08:59
原帖由 李益斌 于 2010-2-1 03:43 发表
2010年第一把火烧的好
双手双脚支持版主的工作
期待潜水的老家伙们都能浮起来
用我们的行动诠释什么是“路越远,心越近”
用精彩的活动和美丽的图片和大家分享快乐
祝新老TX和DX新的一年平安健康快乐
为关心北 ...

要和谐和谐再和谐,和谐是硬道理
作者: 4×4    时间: 2010-2-1 09:11
这个还不错啊
这帖看到好多好久都没发言的老族人了
上来打个招呼大家好
作者: 科尔沁狼    时间: 2010-2-1 09:15
坚决支持!
作者: 陆大川    时间: 2010-2-1 09:26
支持!
作者: zfzf    时间: 2010-2-1 09:30
老大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作者: 京队有限    时间: 2010-2-1 09:32
原帖由 我穿越 于 2010-1-31 22:42 发表
支持各位版主  希望真正做到按规矩办事  做到一视同仁
愿望是美好的。我是新人进来学习学习。
作者: 北京和尚    时间: 2010-2-1 09:35
正确的做法支持拥护
作者: 最爱越野车    时间: 2010-2-1 09:35
顶版主的帖子,支持!!
作者: 麻辣苦瓜    时间: 2010-2-1 10: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达达越野王    时间: 2010-2-1 10:05
顶顶
作者: 北京头羊    时间: 2010-2-1 10:06
支持狼版、、、
作者: rockzhou    时间: 2010-2-1 10:14
这个得顶一下,有规矩好!
作者: liushunyao    时间: 2010-2-1 10:37
支持一下~
作者: guojiazhifu    时间: 2010-2-1 10:39
虽然很少冒泡,但这样的规定需要顶
作者: 沾花不惹草    时间: 2010-2-1 10:42
希望E族是个交流的平台,不是个商业运作的公司.
作者: 刃锋冷    时间: 2010-2-1 10: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草原牧狼    时间: 2010-2-1 12:26
谢谢总版主和北大老版主的支持!谢谢广大北京大队的族友的支持!!我和阿豪会把这一碗水端平的同时。保持水的清灵!!!
作者: 维权315    时间: 2010-2-1 12: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新普拉多    时间: 2010-2-1 12:33
非常合理的规定,坚决支持!
作者: 扭曲的机器    时间: 2010-2-1 12:55
坚决拥护斑竹工作,共筑北大和谐社会
作者: 北京骑士    时间: 2010-2-1 13:04
支持狼版,严格遵守北大的版规
作者: 默照    时间: 2010-2-1 14:47
理解支持。北京大队一定会越来越红火!!
作者: 普通燕京    时间: 2010-2-1 14:59
支持,还论坛一个清澈的环境。
但是牧狼版主,从标题上看“北京大队的规矩”,语气略显生硬,望更改。
作者: 8钢8切    时间: 2010-2-1 15:07
新人也来顶顶   小声说一句帖子是杂了一点点
作者: 老天爷    时间: 2010-2-1 15:08
支持版主!

作者: 老寂    时间: 2010-2-1 15:57
支持支持 都是最根本的规矩。。
作者: 唐城    时间: 2010-2-1 16:37
无规矩不成方圆!理解!!
作者: bensonlinn    时间: 2010-2-1 16:38
支持领导工作
作者: 肖雨    时间: 2010-2-1 17:16
半天没过来,出台要求啦!

太好了,看着就舒服,还北大本来面目,维护这个平台的常态。

坚决支持,坚决拥护,坚决照办。
作者: 公莫舞    时间: 2010-2-1 18:38
咱不会领队,跟着玩,所以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好活动
作者: hanbingyu    时间: 2010-2-1 19:02
新来的,强烈 顶下!!!
作者: 車臣    时间: 2010-2-1 19:05
有组织,有纪律。
作者: 胡杨62    时间: 2010-2-1 19:05
原帖由 大头于 于 2010-2-1 04:42 发表
[quote]原帖由 李益斌 于 2010-2-1 03:43 发表
期待潜水的老家伙们都能浮起来
用我们的行动诠释什么是“路越远,心越近”
用精彩的活动和美丽的图片和大家分享快乐 ...


支持牧狼和阿嚎!
也期待着总版和老版主们组织的好活动。
作者: 小胖虎    时间: 2010-2-1 19:26
标题: 顶顶顶
支持狼版
作者: 小明明不败    时间: 2010-2-1 19: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阿莹    时间: 2010-2-1 19:33
虽然没有参加过活动吧。还是支持一下。。。
希望越办越好。。。
希望少些矛盾,大家一起玩开心最重要!
作者: 铁脚骡子    时间: 2010-2-1 20:20
坚决支持两位版主工作!
作者: 唐山大兄    时间: 2010-2-1 22:41
学习学习~~·支持一下~~
作者: 胆小的狮子    时间: 2010-2-1 22:52
才看见! 牧狼兄 小弟来支持你了!
作者: INTERHONEY    时间: 2010-2-1 23:12
原帖由 普通燕京 于 2010-2-1 14:59 发表
支持,还论坛一个清澈的环境。
但是牧狼版主,从标题上看“北京大队的规矩”,语气略显生硬,望更改。


没错 标题太不和谐了 大晚上路过一看还以为出打砸抢了呢 没多大事儿 违规的单独沟通处理吧 别弄得跟我DAN G发通知一样  这样不好
作者: 阿嚎109    时间: 2010-2-1 23:13
原帖由 斗战圣佛 于 2010-1-31 22:35 发表
还有注册不到一年不能组织活动的规定,谢谢斑竹提醒。

理解错误!
并非商业活动或注册一年内的ID不能发召集帖,仅仅是需要申请。
作者: 可乐177    时间: 2010-2-2 00:00
学习了,作为一个大家交流的平台是必须得有一个合理、合适的规矩,这个大环境里的人文氛围是需要大家共同来创造。
支持并希望两位版主带领这里的兄弟姐妹走到一个全新的大环境,一个真正和谐、友爱的大家庭,也希望这里的兄弟姐妹们共同携手为自己打造这一个份好的环境......
作者: 直6老何    时间: 2010-2-2 00:10
严重支持!
一个中心(E族)两个基本点(北大2个斑竹)!
作者: 青春如歌    时间: 2010-2-2 10:19
顶、公益性的收费也是可以的吧。但最好是能同版主协商后行动,会更有号召力
作者: 孤独双鱼    时间: 2010-2-2 13:08
标题: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作者: 段段    时间: 2010-2-2 16:56
这个帖子必须顶,每天新加入的族友很多,为了大家和谐,必须有所规范!希望咱北京大队是个全新的平台~
作者: 君离    时间: 2010-2-2 22:21
文明发贴  顶。。。。
作者: 依了你    时间: 2010-2-2 23:22
美丽新世界嘿嘿
作者: 岩歌    时间: 2010-2-2 23:27
应该这样
作者: 喜欢20    时间: 2010-2-2 23:46
,
作者: 托托    时间: 2010-2-3 00:16
学习学习~~~~~~
作者: 我爱威海    时间: 2010-2-3 04:56
支持领导们的决策。<顶
作者: 小虐    时间: 2010-2-3 08:33
Ding
作者: 以德服人    时间: 2010-2-3 09:49
支持一下!!!!!!
作者: 颠簸征程    时间: 2010-2-3 17:48
玩要玩出彩来,那规矩是必须地!!!!!!!
作者: 北方大汉    时间: 2010-2-4 17:22
应该这样
作者: 馨瑶    时间: 2010-2-4 19:48
不规矩无方圆!新人报到
作者: 咖啡吧    时间: 2010-2-4 23:22
必须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lbldy    时间: 2010-2-5 09:59
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签名
作者: 雨雾冰霜    时间: 2010-2-5 10:11
规矩是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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